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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C拒绝地方法院使用其他first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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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拉合尔:听文章拉合尔高等法院(LahoreHighCourt,LHC)裁定,案件必须根据手头案件记录中可获得的确凿证据作出裁决,而不是依赖其他已登记案件的...

拉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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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合尔高等法院(Lahore High Court, LHC)裁定,案件必须根据手头案件记录中可获得的确凿证据作出裁决,而不是依赖其他已登记案件的事实或材料——除非这些事实已依法正式记录在案。

法官里兹维(Syed Shahbaz Ali Rizvi)驳回了初审法院的命令。地区法院法官驳回了一名妇女提出的私人诉讼,理由是其他相关案件中的事实不属于本案的证据。

里兹维法官说:“地方法院在考虑其他相关案件的事实时,并没有将其作为本案的证据,这已经超出了它的管辖权。”

Rizvi法官指出,证人(申诉人妇女和她的丈夫)一贯叙述据称发生在2023年4月24日的事件。他们初步提出的事实在法医检查证明、验尸检查证明和请愿人向派出所官员提出的申请中得到证实。

在这一阶段,预计地区法院将完全根据证人提供的事实和通过请愿人提交的三份文件提出的证据作出决定。根据最高法院的说法,这一证据足以要求根据1898年《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对拟议的被告提起诉讼。

里兹维法官指示初审法院对被告提出诉讼,并在适当的法律程序下进行审判。他强调,法院所知道的其他有关案件的事实在决定本案时不应加以考虑,除非这些事实已依法正式载入记录。

此外,LHC指出,请愿女子于2024年2月20日提起了私人诉讼。在记录了申诉人和受伤证人Iftikhar Ahmad的粗略陈述后,申诉人关闭了证据,并于2024年4月15日进行了辩论。

被质疑的命令显示,除了证人的陈述外,申诉人还向高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登记档案,并附上受伤的Iftikhar Ahmad的法医检查证明和死者的验尸报告的经证实的副本。然而,地区法院讨论了案件记录中没有的事实。

据透露,地区法院允许被告Muhammad Usman(第756/23号FIR中的申诉人)在没有正式传唤他的情况下对申诉进行抗辩。值得注意的是,在被质疑的命令中没有标明被告律师的出席,而申诉人的女律师的出席却标明了。

根据案件细节,FIR 756/23是根据巴基斯坦刑法典第302、324和34条在费萨拉巴德的曼索拉巴德PS登记的,申诉人的丈夫艾哈迈德是主要被告。

请愿人曾试图以交叉版本的形式对FIR的申诉人提出反诉。然而,Usman的律师通知法院,FIR案件的审判已经在进行中。该女子还根据CrPC第22-A/22-B条向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她的交叉版本记录在FIR第756/23号,但被驳回。

虽然被告Ahmad在事件中受伤,并提交了一份法医报告,但在调查期间,他被宣布有罪。此外,该妇女请愿人提出的版本已被地区法院驳回。

由于已经对此事进行了彻底调查,对被告艾哈迈德提出了质询,审判正在进行中,法院认为这一控诉是企图对第756/23号FIR中申诉人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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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合尔高等法院(Lahore High Court, LHC)裁定,案件必须根据手头案件记录中可获得的确凿证据作出裁决,而不是依赖其他已登记案件的事实或材料——除非这些事实已依法正式记录在案。

法官里兹维(Syed Shahbaz Ali Rizvi)驳回了初审法院的命令。地区法院法官驳回了一名妇女提出的私人诉讼,理由是其他相关案件中的事实不属于本案的证据。

里兹维法官说:“地方法院在考虑其他相关案件的事实时,并没有将其作为本案的证据,这已经超出了它的管辖权。”

Rizvi法官指出,证人(申诉人妇女和她的丈夫)一贯叙述据称发生在2023年4月24日的事件。他们初步提出的事实在法医检查证明、验尸检查证明和请愿人向派出所官员提出的申请中得到证实。

在这一阶段,预计地区法院将完全根据证人提供的事实和通过请愿人提交的三份文件提出的证据作出决定。根据最高法院的说法,这一证据足以要求根据1898年《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对拟议的被告提起诉讼。

里兹维法官指示初审法院对被告提出诉讼,并在适当的法律程序下进行审判。他强调,法院所知道的其他有关案件的事实在决定本案时不应加以考虑,除非这些事实已依法正式载入记录。

此外,LHC指出,请愿女子于2024年2月20日提起了私人诉讼。在记录了申诉人和受伤证人Iftikhar Ahmad的粗略陈述后,申诉人关闭了证据,并于2024年4月15日进行了辩论。

被质疑的命令显示,除了证人的陈述外,申诉人还向高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登记档案,并附上受伤的Iftikhar Ahmad的法医检查证明和死者的验尸报告的经证实的副本。然而,地区法院讨论了案件记录中没有的事实。

据透露,地区法院允许被告Muhammad Usman(第756/23号FIR中的申诉人)在没有正式传唤他的情况下对申诉进行抗辩。值得注意的是,在被质疑的命令中没有标明被告律师的出席,而申诉人的女律师的出席却标明了。

根据案件细节,FIR 756/23是根据巴基斯坦刑法典第302、324和34条在费萨拉巴德的曼索拉巴德PS登记的,申诉人的丈夫艾哈迈德是主要被告。

请愿人曾试图以交叉版本的形式对FIR的申诉人提出反诉。然而,Usman的律师通知法院,FIR案件的审判已经在进行中。该女子还根据CrPC第22-A/22-B条向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她的交叉版本记录在FIR第756/23号,但被驳回。

虽然被告Ahmad在事件中受伤,并提交了一份法医报告,但在调查期间,他被宣布有罪。此外,该妇女请愿人提出的版本已被地区法院驳回。

由于已经对此事进行了彻底调查,对被告艾哈迈德提出了质询,审判正在进行中,法院认为这一控诉是企图对第756/23号FIR中申诉人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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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发布于2025年08月15日02:00,已经过了27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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